今日头条“偷”了谁的条?

2017-05-08 10:16 创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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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蓝鲸TMT 贾琼

近日,腾讯、搜狐相继以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将今日头条诉至法院。据悉,目前上述案件已由法院受理。

5月2日,南方日报发布反侵权公告(第一期)也将矛头指向了今日头条,明确指出2016年至今,“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南方日报社版权作品近2000条。对其侵权行为南方日报进行了强烈谴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相应侵权责任的权利。

涉黄风波余波未散 又入侵权旋涡

日前,央视曝光了今日头条等客户端不定期向用户推送“艳俗”直播平台的问题,且其推送的直播秀链接直接进入“火山直播”板块,直播视频里大量女主播穿着性感暴露,不乏一些低俗而不堪的画面内容,而且在整个直播过程中平台并没有提出警示或暂停。

对此,北京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曾联合约谈今日头条、火山直播等平台,依法查处上述网站涉嫌违规提供涉黄内容,责令限期整改。

而这涉黄事件余波还未消散,近日,今日头条又牵扯上了侵权风波。

据了解,腾讯、搜狐等因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在近日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并就涉案作品索赔经济损失百万级。

而惨遭起诉的今日头条涉嫌侵权的主要内容,包括腾讯新闻、搜狐新闻的大量图文内容,以及搜狐视频大量内容,涉及一线大剧《欢乐颂》及其自制剧《屌丝男士》等。侵权方式则不再是以整片为主,而是将剧集切割成片断,短时间内自行盗版,以“头条号”作者的身份上传盗播的模式,以借此规避法律责任。

南方日报在其反侵权公告中表示,不少网站、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等平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其作品,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且公告特别强调,对于“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其报社版权作品近2000条的侵权行为,限侵权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与报社沟通解决。

侵权行为由来已久 江湖到处是传说

今日头条陷入版权侵权的漩涡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除了上述提到的近日集中爆发的腾讯、搜狐、南方日报等,早在2016年11月,今日头条就被凤凰新闻以恶意劫持凤凰新闻客户端流量的部分行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过诉讼,当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有违基本商业道德的恶意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

此事的后续是,2017年1月24日,凤凰新闻客户端再发声明,要求今日头条春节之前立即停止全部劫持行为,并在其客户端首屏显著位置、及人民日报等全国性媒体平台刊登道歉声明30天。凤凰客户端表示,今日头条的恶意不正当行为却并没有因为被起诉而停止,且有增无减。甚至在被起诉后的两个月里变本加厉的劫持凤凰新闻客户端流量。

除此而外,自2014年起,多家媒体都曾对今日头条发出过“法庭见”的声音。

2014年6月5日,《新京报》曾发表社论对今日头条的版权提出质疑,表示今日头条“深度链接”等同于剽窃。

《广州日报》曾在2014年6月6日起诉今日头条侵权,称今日头条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己经营的移动客户端发布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且使用量巨大,严重侵犯了广州日报的知识产权。

2014年6月20日,《长沙晚报》旗下星辰在线正式向“今日头条”所属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公开声明,要求“今日头条”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2015年6月5日,《燕赵都市报冀中版》起诉“今日头条”侵犯新闻版权一案,经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被立案受理。

2015年8月,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对今日头条提起侵权诉讼,原因是今日头条涉嫌非法转载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所属媒体《楚天都市报》的原创作品。

据悉,目前相关起诉已立案百余件。对此有网友表示,看来今日头条基本把所有的都转过了,以后不如叫今日“偷”条吧。

相关法律人士对蓝鲸TMT表示,法律规定,如果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贼喊捉贼 反诉只是一种策略反击

由于版权问题被各种围剿、到处起诉,今日头条并没有坐以待毙。在腾讯与搜狐起诉今日头条的随后,4月26日世界产权日这天,今日头条以腾讯下属的天天快报平台,曾多次侵犯其的作品版权为由回咬一口,将腾讯起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并称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腾讯侵犯今日头条作品的版权问题。另外,搜狐也因侵犯著作权被今日头条起诉。据悉海淀法院已正式立案。

相关法律人士对蓝鲸TMT表示,这些媒体公司之间的相互起诉,虽然都涉及《著作权法》,针对的却是不同事项,准确来说今日头条算不上反诉,只是一种策略反击。

“走司法程序很费时间精力,媒体之间版权之争,并不仅仅是为了维权,更多的涉及到利益之争,也存有给竞争对手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的心思”该人士称。

对于网络版权保护,中国搜索总裁周锡生表示,新闻作品是新闻媒体的核心资源和宝贵资产,先授权、后使用,先授权、后传播,是新闻传播的基本底线,也是版权使用的基本原则。

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张百新也表示,新闻版权保护事业关系到新闻从业者的切身利益,事关新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就像有传统媒体人说的,今日头条和腾讯搜狐等各媒体之间的诉讼互撕,能够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被重视,同时也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侵权问题,并坚持维权,这对行业的未来发展而言是一个好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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